江西省人民医院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启事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2017年医院将迎来120周年华诞。为全面反映医院办院历程,更好地传承医院精神,鉴古知今、激策未来,现决定启动院史文物和史料征集工作。诚望全院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广大海内外原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慷慨相助。具体征集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依序为“南昌卫理医院”、“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江西省第一人民医院”、“江西医院”,到如今的“江西省人民医院”)相关的文物和史料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征集内容
1.反映医院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历史风貌、体制改革、教学和科研成就、重要人事更迭以及历任医院领导等各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照片、图片、音像制品,医院历史上具有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院徽、纪念章等。
2.能够从某一角度反映医院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工作照、纪念册、手稿、出版物、印刷品以及早期的饭票等票证和其他实物等。
3.医院职工在医院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等)获得的聘书、奖状、证书、奖品以及相关的纪念品、题词、照片、音像制品等。
4.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院参观、视察、考察、访问或讲演时的文稿、音像制品,相关题词、赠品、签到本、纪念品等史料。
5.医院历史上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社会友人捐赠给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各临床科室的珍贵物品。
6.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在各类媒体上有关医院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新闻报道。
7.有关医院发展的重要人物、文物和史料的信息和线索。
8.其他具有院史价值的文物、史料、音像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所有权人将史料实物无偿捐赠给医院,所有权归医院,医院给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所有权人与医院签订代管协议,由医院代所有权人保存、管理史料实物,不改变权属关系。
3.借用。史料实物由医院暂借,供医院展示、研究或进行复制、翻拍等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所有权人。
四、征集途径
1.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院史资料及实物交送到院庆筹备办公室。
2.信函邮寄。将院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院庆筹备办公室。并请附资料或实物的详细说明文字,注明资料或实物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院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至院庆筹备办公室。并请附详细说明文字和提供者的有关信息。
4.拜访征集。如因事务繁忙,或因行走不便等,请通过电话联系院庆筹备办公室,我们将派人登门拜访,做好征集服务工作。
5.文字或口头提供。撰写自己亲历或从他处了解到的相关文物资料信息,可通过纸质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对书写不便的老病友、老同志,我们可派有关工作人员前往专题采访。
医院将对所有提供院史文物资料者颁发纪念证书,以致谢忱。
五、保藏展示
我们将对所征集到的历史文物、院史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统一保藏在医院的院史馆内,供广大病友、职工等参观查阅。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和史料将在院史馆内长期对外展出。
六、征集期限
自公告发布即日起,长期有效。
七、联系方式
江西省人民医院院庆筹备办公室
电话:0791-86895510
传真:0791-86895863
电子邮箱:jxsrmyy1897@126.com
一、征集范围
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依序为“南昌卫理医院”、“江西省立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 江西省第一人民医院”、“江西医院”,到如今的“江西省人民医院”)相关的文物和史料均在征集范围之内。
二、征集内容
1.反映医院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历史风貌、体制改革、教学和科研成就、重要人事更迭以及历任医院领导等各方面的重要文献、资料、照片、图片、音像制品,医院历史上具有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不同时期使用的印章、院徽、纪念章等。
2.能够从某一角度反映医院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工作照、纪念册、手稿、出版物、印刷品以及早期的饭票等票证和其他实物等。
3.医院职工在医院期间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活动等)获得的聘书、奖状、证书、奖品以及相关的纪念品、题词、照片、音像制品等。
4.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来院参观、视察、考察、访问或讲演时的文稿、音像制品,相关题词、赠品、签到本、纪念品等史料。
5.医院历史上举办重大活动期间各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外宾、社会友人捐赠给医院及医院各部门、各临床科室的珍贵物品。
6.医院发展各个历史时期在各类媒体上有关医院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新闻报道。
7.有关医院发展的重要人物、文物和史料的信息和线索。
8.其他具有院史价值的文物、史料、音像和实物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所有权人将史料实物无偿捐赠给医院,所有权归医院,医院给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代管。所有权人与医院签订代管协议,由医院代所有权人保存、管理史料实物,不改变权属关系。
3.借用。史料实物由医院暂借,供医院展示、研究或进行复制、翻拍等处理后,将原件归还所有权人。
四、征集途径
1.直接送达。直接将有关院史资料及实物交送到院庆筹备办公室。
2.信函邮寄。将院史资料或实物邮寄至院庆筹备办公室。并请附资料或实物的详细说明文字,注明资料或实物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电子传送。对于能够简单复制的院史资料如照片、图片、聘书、奖状、证书、文稿、音像等,可高清原色扫描、拍照或录制后制成电子资料,通过电子邮件传至院庆筹备办公室。并请附详细说明文字和提供者的有关信息。
4.拜访征集。如因事务繁忙,或因行走不便等,请通过电话联系院庆筹备办公室,我们将派人登门拜访,做好征集服务工作。
5.文字或口头提供。撰写自己亲历或从他处了解到的相关文物资料信息,可通过纸质信件、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我们。对书写不便的老病友、老同志,我们可派有关工作人员前往专题采访。
医院将对所有提供院史文物资料者颁发纪念证书,以致谢忱。
五、保藏展示
我们将对所征集到的历史文物、院史资料等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统一保藏在医院的院史馆内,供广大病友、职工等参观查阅。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物和史料将在院史馆内长期对外展出。
六、征集期限
自公告发布即日起,长期有效。
七、联系方式
江西省人民医院院庆筹备办公室
电话:0791-86895510
传真:0791-86895863
电子邮箱:jxsrmyy189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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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9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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