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亚低温治疗仪等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2021-05-28 11:51 admi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我院儿科亚低温治疗仪等、神经外科电子喉镜等、眼科螨虫筛查显微镜等、药学部酶标仪等、整形美容科毛发移植设备(手术动力系统)、妇科阴道镜、核医学科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骨科三区医用个人防护系统、妇科LEEP刀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商、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序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儿科 亚低温治疗仪 1  
2 听力筛查仪 1 儿童用
3 视力筛查仪 1 儿童用
4 呼吸机及回路消毒系统 1  
5 儿童纤支镜 1  
6 空氧混合仪 10  
7 超声骨密度仪 1  
8 母乳分析仪 1  
9 微量元素监测仪 1  
10 三通道输液管理系统 2  
11 神经外科 电子喉镜 1  
12 转运呼吸机 1  
13 蛇形自动脑牵开器(床旁固定) 2  
14 经鼻颅底神经内镜器械套件 1  
15 无创脑水肿动脉监护仪 1  
16 眼科 螨虫筛查显微镜 1  
17 回弹式眼压计 2  
18 手持式回弹式眼压计 1 进口
19 屈光筛查仪 1  
20 圆凳 90  
21 干眼超声雾化治疗仪 2  
22 电脑角膜验光仪 1 进口
23 数码裂隙灯 1 进口
24 药学部 酶标仪 1 进口
25 二氧化碳培养箱 1  
26 显微镜 1 进口
27 UPS电源 1  
28 生物安全柜 2  
29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1  
30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1  
31 整形美容科 毛发移植设备(手术动力系统) 1  
32 妇科 阴道镜 1  
33 核医学科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1 配套检测项目:甲胎蛋白异质体比率(AFP-L3%)、糖类抗原(CA24-2)
34 骨科三区 医用个人防护系统 1 二次公告
35 妇科 LEEP刀 2 二次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授权代理书;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仪器及耗材通过CFDA注册。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
  5、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生产厂商到投标人的完整产品销售及服务授权、完整资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含附页)、中间代理商的四证】;
  9、产品彩页;
  10、产品型号、配置清单、技术参数。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清晰),最好胶印,注明页码,如参与多个项目,请分别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医疗器械处(南昌市爱国路152号)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人:宋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8689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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