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医院采购移动空气灭菌站等医疗设备院内调研公告
江西省人民医院采购移动空气灭菌站等医疗设备院内调研公告
依据我院医学发展需要,拟对下列项目进行院内调研,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一、采购项目内容
| 序号 | 需求科室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备注 |
| 1 |
呼吸与危重症 医学科 |
移动空气灭菌站(2000m³/h) | 5 | 120 | |
| 2 |
呼吸与危重症 医学科 |
呼吸康复管理系统 | 1 | 100 | |
| 3 | 康复医学科 | 盆底磁刺激仪 | 1 | 70 | |
| 4 | 康复医学科 | 下肢康复训练机 | 1 | 178 | |
| 5 | 口腔科 | 牙科综合治疗台 | 11 | 99 | |
| 6 | 手术室 | 医用显示器 | 24 | 120 | |
| 7 | 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江西) |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 | 65 | 195 | |
| 8 | 风湿免疫科 | 紫外线光疗仪 | 1 | 70 | |
| 9 | 心脏系统 | 高通量测序系统 | 1 | 360 |
1.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详见附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需“营业执照”)。
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4.如果供应商所投的产品不是自己制造的,应出具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调研中提供该产品的正式授权书或经销授权。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参加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9.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
10.推荐产品型号的配置清单、技术参数、产品彩页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1.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清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页码。如参与多个项目,请分别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
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地点:江西省人民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南昌市爱国路152号爱国路院区PET-CT二楼)
方式:线上发送PDF版材料至邮箱zbcgzx0518@163.com(邮件名称须注明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挂网日期),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线上线下均须提交。
五、项目联系人
姓名:邹老师
联系电话:0791-86893363
江西省人民医院
2022年7月15日
2022年7月15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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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附表.xls |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品牌 | 型号 | 联系人、电话、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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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12:33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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